作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已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2022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清晰规划了“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等八项重点任务。
截至2023年11月,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已建成11个省域中心、6个区域中心、2个数据交易中心和11个标识基地,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初见成效。下一步,如何有效地构建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直接关系到国家战略目标任务的落实成效。
PART.01
文化数据的范畴与特性
文化数据主要分为两类:
01
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
中国是文明古国,中华文明经历了数千年的演进和发展,积淀了海量的文化资源,这些资源数据散落在思想理论、文化旅游、文物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文化等不同领域和部门机构,它们以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呈现,处于或关联或分散的状态,它们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和文化“两创”的素材和源泉。
02
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用户数据
以社交媒体和网络游戏的用户最具代表性,在平台算法、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加持下,用户数据转为平台流量,不仅较好地服务于平台自身业务发展,而且尝试应用于消费互联网等领域。当然,公共文化机构及其他文化机构的用户数据较少,甚至没有,正处在用户数据收集分析初期,或刚刚萌发用户数据的意识。
由此可见,文化数据有别于当前社会重点关注的公共数据和商业数据。公共数据、商业数据中敏感信息多,往往承载了需要保护的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即使匿名化和去标识化,也有可能被挖掘出来,存在着使用风险;数据减损贬值快,绝大部分数据的价值在于实时性,有研究表明,一年期以上的数据贬值达到98%以上,保值增值十分困难。
文化资源数据相比公共数据、商业数据具有独特性质。
01
文化资源数据价值时变性往往不是减损贬值,而是部分文化资源经过长时间的积淀、传承、创新而活化增值。当前,新时代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是生动实践。
02
文化资源数据具有较强的聚集效应。文化不是一成不变、固化僵死的,而是变化的、演进的,创新发展是文化题中应有之义.如同农作物不断培育、更新、换代一样,只有那些拥有历史传承价值基因的文化才能生生不息、发扬光大,才会产生庞杂而有价值的文化资源数据,这些资源数据往往汇聚到知识体系中才能“分析”出固有价值,或者与其他知识体系进行关联形成“知识图谱”“知识模型”,才能“杂交”出衍生价值,而获取、分析单一文化资源数据往往价值有限。
03
文化资源数据具有长尾效应。人类文明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明具有多样性,就如同自然界物种的多样性一样,一同构成我们这个星球的生命本源。”随着不同文明交流互鉴广度、深度的拓展和文化自信的提升,文化多样化的特点更为明显。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也不断呈现多样化,小众需求和个性化需求不断涌现。供需双侧都让文化产品和文化资源的长尾效应愈发显著。
PART.02
培育发展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意义
数据已经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是打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战略性资源。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并同步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同年5月,《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进一步提出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上升为国家战略。
2022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背景下,我们探讨构建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意义重大。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建设,不仅将推动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释放数字化文化消费潜力,优化文化产业数据化布局,催生新型业态产业创新,而且将有效激活公共文化机构数据资源,提高文化资源数据流通效率,创新文化数据应用场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可见,培育发展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不仅是一项必要的经济性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性工作和社会性工作,关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等国家战略中重点任务的落地落实。
PART.03
构建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思考
(一)政府需要以制度供给、数据供给和应用场景建设,牵引其他主体共建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政府在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中起着架构设计和生态培育的关键作用,需要为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也需要统筹公共文化机构有序供给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应用场景建设,以此牵引培育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发现文化数据要素价值、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等环节,逐步构建培育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首先,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制定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政策,鼓励培育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明确市场体系的远景和目标,制定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健全市场规则,强化市场监督,以推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落地落实。
其次,统筹公共文化机构有序供给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应用场景建设。
我国拥有丰厚的文化资源,海量的文化资源大多数集中在公共文化机构,属于文化事业。这些年国家大力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公共文化机构积攒了大量的文化资源数据,这些数据都可以转化为文化生产要素,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和源泉。同时,公共文化机构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时,提供了大量的文化数据应用场景。政府需要统筹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据应用场景进入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公益性文化机构积极探索将文化资源数据分享和开发取得的收入用于事业发展的办法,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现在当务之急是需要进一步把这一政策细化为具体制度或实施方案,推动落地实施,或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政府规划建设公共文化数据中台,汇聚各公共文化机构的资源数据。探索公共文化数据的开放共享与授权开发机制,既允许各公共文化机构以开放共享的方式获取资源数据,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又可以授权有实力的文化生产机构挖掘公共文化资源数据,探索文化数据应用场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坚持开放共享的观念,彻底打破“系统墙”“数据孤岛”,推动公共文化数据的汇集、拉通和使用,政府的规划引领和统筹实施是关键。
2024年1月8日,湖南博物院向省内一二三四产等头部产业免费开放了“湖南博物院品牌”“马王堆素材库资源”双授权,此次授权形式为全国首创,通过降低授权门槛,让一二三四产更多的企业与文化遗产融合,从而带动文化、科技、教育、医药等多行业的产业升级,促进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交流、融合,带来新的发展,让文物赋能多个行业,真正让文物资源活起来。
(二)文化资源数据作为文化数据要素市场的对象,按照使用价值和金融价值并重的原则来构建文化数据要素的价值体系
文化资源数据具有“聚集效应”和“长尾效应”,利用数字技术较易催生使用价值。当前,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知识图谱、虚拟现实、大模型等前沿技术在文化领域广泛应用,使得优秀传统文化的表达方式、存在形态、价值内涵、传播载体、生产实践等都呈现出全新的面貌,重新焕发出生命活力和文化价值。
如,在文化生产领域,运用新技术可以更广泛地挖掘和分析文化资源数据,进而创造性地转化和创新性地发展,从而催生出新的使用价值。这些新技术可以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甚至可以为一二三产业赋能。在文化消费领域,计算机通过对用户数据的深度学习,精准掌握用户需求,实现千人千面,将文化产品和服务进行个性化推送,以此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触达率,进一步释放文化数据要素的使用价值,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积极探索文化数据金融价值,让“数据+资本”共同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金融和文化行业一直致力于推动文化金融的高质量发展。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在“数据二十条”的指引下,2023年8月,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数据的资产属性及入表的适用范围、会计处理使用准则、列示和披露要求,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文化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必将给文化金融领域的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文化资源数据如何入表、入表后数据资产如何从账面价值转向市场价值、数据资产如何以公允价值获得金融机构的授信等,这些都将共同构成文化资源数据的价值体系,也将是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必答题。文化数据的价值体系一旦建立,必将推动数据与资本双要素协同发力,最大化实现文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依托文化产权交易机构探索“先用后付”等多元数据交易模式,以实现数据要素供需主体之间的协同和互利,着力激发数据要素市场的活力
《意见》提出,鼓励多元主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共同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支持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开设“数据超市”,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当前,在文化产权交易机构的积极参与下,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已经建成了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和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交易平台。然而,文化机构进场积极性不高,文化资源交易数量有限,交易标的及其应用场景单一,尚未形成市场交易规模与特色。从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发布信息获悉,截至2023年8月,交易标的格式依然以图片类为主,与创意版权类关联性较大,标的应用场景多集中在消费品类,相对而言比较单一。
究其原因,当前文化数据质量不高,数据购买与开发成本较高,数据应用场景与数据产品变现能力有限是主因。
在“数据超市”基础上,文化产权交易机构发挥在场、在线交易平台优势,创新交易模式是推动文化数据流转应用的有效方式。如,文化产权交易机构利用稀缺的权益类牌照、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和成熟的运营经验,运用先进的数字技术,面向文化数据需求侧探索构建数据应用信用体系。信用等级高的机构可以采用“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先获得文化资源数据的加工使用权,然后再按照约定的时间或者产生收益后,支付数据持有机构的授权金,以此降低文化数据开发使用门槛,鼓励、吸引更多机构单位参与到文化数据应用场景的建设中,让供需两侧相互配合、协同发力,共同激发文化数据要素市场活力。
PART.04
结语
文化数字化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意义深远。在战略实施过程中,我们既要看到机遇又要看到挑战,要有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化挑战为机遇,积极培育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让文化资源数据高效流通、贯通和畅通起来,激发全民族文化数据要素的创新创造活力,让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要素深度融合起来,协同助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作者:耿人强,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董事长;李鸣,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副总经理
来源:“全媒体探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