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勇。新京报记者 王子诚 摄

近年来,AI、VR等新技术的兴起,给文化消费方式带来了新的可能,也带了一些新的思考和问题。科技赋能给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哪些新变化?文化产业数字化未来的想象空间在哪里?

今年北京文化论坛期间,新京报记者专访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向勇。他指出,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开掘具有天然优势,数字资源、数字资产、数字平台,对传统文化可以实现很好的赋能。

数字资源对传统文化可实现很好赋能

新京报:今年的论坛你比较关注哪些领域的话题?

向勇:我比较关注艺术、文化与科技相结合的板块,比如哪些技术在文创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技术的发展能够给文化创意、文化消费带来哪些新形式、新业态等。

新京报:据你观察,科技赋能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哪些新变化?

向勇:我经常谈,文化产业不是现在才依赖技术的,“文化产业”这个行业、甚至其概念出现的时候,背后已有技术的逻辑。

文化产业的技术逻辑最早从印刷技术时代开始,后来的电子技术时代有了摄影、唱片、电视等,文化产业的技术逻辑得到了更多发展。上世纪90年代,进入数字时代和互联网时代后,新的数字化产品给我们带来了更多便利。十几年来,我们看到了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广泛应用。

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开掘具有天然优势,数字资源、数字资产、数字平台,对传统文化可以实现很好的赋能。从消费端来说,随着数字终端、各种智能设备的普及,我们已经从“互联网+生活服务”时代进入“互联网+生产方式”时代,每个人都可以用智能终端触达各种数字化消费平台,包括数字文化消费平台,它的便捷性和低成本性给我们提供了新的消费场景。

数字平台还重新定义了当下数字文创经济的本质。几年前,我与一些同行对数字文化大型平台的商业模式做研究,曾提出“从互娱到泛娱乐到新文创,再到创意者经济”的模式,现在也有一些学者提出,要从“创意者经济”走向“认同者经济”时代。简单来说,数字文创的销售本质是基于文化审美价值的认同。基于这种认同,形成一些社群、亚文化部落,然后在互联网上进行集体性认同分享,构成了文化产品消费的重要场景。

数字技术影响文化产业多个环节

新京报:可否举几个具体例子,说明数字技术对文化发展的赋能?

向勇:比如直播、演唱会的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像北京民乐团进行的竖屏直播,高品质的画面和即时的互动性,实现了非常好的效果。再比如国风网络游戏、动漫、电视剧、网剧等,影响都非常大。

创作方式也和之前很不一样。创作过程中会依赖消费者画像,通过大数据对消费者的口味、消费趋势进行实时动态测评。营销也不再是自下而上的,而是针对性的营销,全面铺开、实时互动。可以说,数字技术影响着整个文化产业的产品生产、制作、流通传播以及消费体验。

新京报:演出的数字化呈现恐怕无法取代现场观看的感受,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文化产业数字化未来的想象空间在哪里?

向勇:我们将文化产品大体分成三类,一类是传统型文化产品,这种文化产品主要呈现文化价值中的“膜拜价值”,如手工艺品、艺术品,必须走进现场,亲临文化遗址,而且必须接触原作、原物。对这部分文化产品来说,数字技术主要是作为辅助手段,可以采取增强现实的方式,在阐释、讲解等方面,给受众提供更深度的体验。

第二类文化产品体现的是展示价值,如会展、电影等,跟技术有关。数字技术可以起到和现场一样的作用,可能会替代部分现场。借助技术,可以通过音画、动态方式呈现展示价值。

还有一类是与数字技术有关的新兴文化产品。比如部分网络文化产品、直播等,大部分可以借助数字终端直接去体验,甚至它们在创作、生产、流通、消费整个过程中全部都是数字化形式。需要提示的是,数字终端的设备,如VR、可穿戴设备,国内还是存在短板,包括一些大的柔性显示屏,甚至未来可能有气态显示,在这方面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

三种不同文化产品面临的问题、数字技术应参与的程度、扮演的角色以及达到的效果都是不同的,要进行细分、分别解决。

新京报记者 展圣洁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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